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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6]93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规定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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