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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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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  现将《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不仅直接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省政府十分重视,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治理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口与计生工作重点之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在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组织动员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活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平凉、和谐平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  为了进一步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及《甘肃省人口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其根源是受重男轻女的传统婚育观念影响,遗弃女婴,一些基层出生统计报表不实,瞒报、漏报女婴。但目前突出存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大了出生性别比的失调,势必影响文明幸福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加强孕期管理服务为主线,以打击“两非”为手段,以部门配合、综合治理为保障,力争用1至2年时间有效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用3至5年时间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  二、工作任务
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刊、网络、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党和政府对计生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给予经济帮扶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宣传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致富先进典型,促进科学婚育观念的转变。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作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制作以“关爱女孩”为重点的一系列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营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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