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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三农”水平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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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三农”水平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邮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邮政部门开展“三农”服务工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22号)精神,积极筹集资金,不断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邮政网络、资源和信息优势,立足自身实际和业务特色,开办了邮政绿卡、电子汇款、特快送款送包裹、代收电费、代办保险、速递火车票、农资连锁配送分销等适应广大农民需求的便民业务,在服务“三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了充分发挥邮政普遍服务网络优势,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三农”水平,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重视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邮政部门开展“三农”服务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政策,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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