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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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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齐政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齐政发【200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村庄内在品质和整体形象,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我县村庄规划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加强村庄规划和管理工作要以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针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筹资、重点扶持、规划先行、管理规范、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总体目标是: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和50个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争取明年完成全部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和规范对村庄建设的规划选址审批,扭转乱批乱建局面,将村庄建设的规划选址管理尽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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