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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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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省、市属驻威单位:
  在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威信县六届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认真、负责地提出了许多较好的建议和提案,其中涉及政府办理的建议77件、提案48件。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建立深入了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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