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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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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铜陵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已经2006年3月22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程序,促进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铜陵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会议组织工作
  (一)会议议题准备
  1.议题的主要来源
  (1)市政府负责同志根据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确定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
  (2)市政府负责同志提出或批示需要研究的事项;
  (3)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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