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6〕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办理、负总责,同时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并安排专人具体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