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有机肥推广”市府实事工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6]60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有机肥推广”市府实事工程的通知
沪农委[2006]60号

各区(县)农委、市农工商(集团)公司产业部:
  2005年,基本农田推广使用有机肥作为市府实事工程,在市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推广面积55万亩,圆满完成了实事工程确定的50万亩推广任务,为促进全市畜禽粪便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市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要求出发,决定继续将有机肥推广列为2006年市府实事工程。为确保实事工程顺利完成,根据市府实事工程专题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06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确定的基本要求是:以基本农田为主,在60万亩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