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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新疆兵团“十一五”机采棉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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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兵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新疆兵团“十一五”机采棉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新兵办发[2006]9号
 
 
  为实现“十一五”末兵团机采棉推广面积500万亩的目标,加快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促进兵团棉棉花产业快速、高效发展,根据兵团农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兵团《关于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就兵团“十一五”机采棉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兵团机采棉技术推广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 “重点团场突破,实现规模采收,优化加工质量,提高综合效益,培育机采品牌”的工作方针,以提高机采棉综合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积极稳妥地加快机采棉技术推广进程,进一步完善脱叶催熟剂喷施和采棉机操作技术规程,提高脱叶和籽棉采收质量,加快机采棉加工生产线的更新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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