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船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船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局拟定的《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船舶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船舶清理工作方案

  根据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需要,现特制定秦淮河船舶清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船舶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清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陆平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蔡陆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邹建平 市建委副主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