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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闽台经贸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课题调研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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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7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闽台经贸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课题调研方案的通知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外经贸厅牵头研究提出的《推动闽台经贸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课题调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主办和各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参加单位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推动闽台经贸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课题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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