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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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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政〔2006〕1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6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2006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全国的统一部署,结合河南实际,2006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继续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豫政(2005)15号),深入推进《河南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的实施,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重点时段,以粮、油、肉、酒、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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