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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对省地方税务局在投资环境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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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地税发[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对省地方税务局在投资环境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6]43号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现将省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关于对省地方税务局在投资环境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印发你们。各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实事求是,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

  为了了解和掌握各单位落实整改的成效,并及时向省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工作组汇报和反映情况,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最近一段时间已经进行整改的工作及成效(具体事例),贯彻本通知精神,制定的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省局投资环境建设监督评议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202室)。

关于对省地方税务局在投资环境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问卷测评,我们将纳税人对省地方税务局去年以来投资环境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简单整理和归类。具体是: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环境方面

  1、房地产业企业预缴税款不太合理,海口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标准偏高。例如2亿元的项目投资,企业回收才6000万元,却须按照2%预征率预缴,这给企业带来投资压力。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预征率为0.4%-1%。

  2、限额发票管理不灵活,企业在上一个月即便未开一分钱限额发票,但本月却不可多开一钱分,且要必须层层批办,手续烦琐,既耽误时间又耽误人手。

  3、发票专用章更换太频繁。由于对有关表格的内容、填写要求掌握不很清楚,往往会无意识填错,但上报税务部门后,既不解释也不给更改机会,直接罚款重报。

  (二)政务环境建设方面

  1、近年来在税法宣传、送税法到企业等方面还不够,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办得不多,有的税务文件不能及时传到企业,造成企业无意识违法情况经常发生。

  2、在税务管理体制上,办税服务大厅与税务所的服务功能及职责划分不甚明确,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很不到位。

  3、办税服务大厅复印一张A4纸,收费0.5元,工商收费1元,市面上只收0.1元。复印多少张也不预先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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