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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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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国税发〔2006〕9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省国税系统纳税人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纳税人多元化电子申报的范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多元化电子申报业务流程
  (一)计算机申报纳税的业务流程
  1.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纳税人通过公众信息网直接向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2.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全天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自动进行“一窗式”比对,实时向纳税人反馈申报审核信息,并将审核通过后的申报信息实时写入综合征管软件,生成“应征税金”明细信息。
  3.纳税人根据“申报成功”信息,通过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向各商业银行分行扣税系统发送扣税指令。
  4.各商业银行分行扣税系统根据扣税指令实时扣款,并向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反馈扣税信息。经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确认,将扣税成功信息实时写入综合征管软件,生成“上解税金”明细信息。
  5.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与各商业银行扣税系统进行税银对账。
  6.各商业银行分行扣税系统通过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实时向纳税人反馈扣税信息。纳税人开户银行所属任一网点在纳税人索取纳税凭证时开具《税款划缴凭证》。
  7.各级商业银行支行根据分行扣税成功信息,将所属本级银行扣款成功信息按要求集中汇总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向所属国库划转税款。
  8.税务机关进行入库销号。
  (二)电话申报纳税的业务流程
  1.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纳税人拨打“12366”纳税特服号,并根据语音提示直接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2.省局多元化电子报税系统全天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实时向纳税人反馈申报审核信息,并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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