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05年度吉林名牌农产品的决定 吉政函[2006]5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行业标准化水平,拉动产品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吉林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省政府决定授予吉林省万昌米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志禽业有限公司、吉林祥裕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市英俊速冻食品有限公司、通化天露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等55户企业生产的59个产品为2005年度“吉林名牌农产品”,有效期为2006年1月—2009年1月。 希望被认定为“吉林名牌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再接再厉,努力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品牌效应,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