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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铜仁地区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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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铜署办发[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铜仁地区村通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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