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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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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6〕66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长公开电话是党和政府关心民生、倾听民声、体察民情的桥梁和纽带。为使市长公开电话更好地发挥联系基层和群众的作用,使市长公开电话更能体现便民化、透明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特点,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依法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行为原则。要把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各市(县)、区和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重大难点、热点问题,要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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