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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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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此办法,结合责任目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求真务实和公开、公平、公正,分级负责、分别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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