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此办法,结合责任目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求真务实和公开、公平、公正,分级负责、分别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