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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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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金府办[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我县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饮食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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