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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国务院在2005年专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围绕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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