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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我市大力推行热电联产从根本上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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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6]91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我市大力推行热电联产从根本上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市蓝天工程前期工作小组《关于在我市大力推行热电联产从根本上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意见》对我市实施蓝天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冬天空气污染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办法,现予以转发。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今年拆并锅炉的工作,统筹考虑,统一规划,扎扎实实地稳步推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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