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厦门市文明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气味食品管理的通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环法[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5
【实施日期】
2006-04-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厦门市文明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气味食品管理的通告
为改善全市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维护良好的城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