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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市(县)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5
【实施日期】 2006-04-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市(县)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6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9号)精神,妥善解决我市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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