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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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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焦政〔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5
【实施日期】 2006-04-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税部门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促进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但是,税收征管秩序仍急需规范,相当数量的工商户无证经营,偷逃各种税费,汽车运输业市场税赋不一,无序竞争,“五假企业”钻税收政策空子,骗取减免退税,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为切实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税收流失,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要建立税源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各种偷逃税案件,依法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二、开展“五假企业”专项治理,切实规范税收秩序
  为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自2006年4月起,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福利企业、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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