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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三木花园A、B、C三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三木花园A、B、C三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腾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三木花园物业管理费的申请报告》悉。根据省物价局闽价[1999]房字443 号、 闽价[2003]房560号、闽价[2005]房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你司所属“三木花园A、B、C三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
  住宅面积10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下同)以下的每月每单元23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月每单元28元;
  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基准价格已含公共水电费。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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