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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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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4-16
【实施日期】 2006-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26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200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为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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