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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列入省“十一五” 规划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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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6
【实施日期】 2006-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列入省“十一五” 规划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我市共有58个项目初步列入省“十一五”重大项目规划,预计总投资1300多亿元,“十一五”期间预计投资800多亿元。组织实施好这些重大项目,对于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这批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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