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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对2006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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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对2006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鼓励本市生源考生积极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使更多的本市生源考生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继续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一、本市生源考生毕业后户口迁回本市
根据市公安局文件规定,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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