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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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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政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政发〔2006〕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雷河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段时期,我市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滥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荒、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等违法活动有所抬头,特别是以低产林改造和熟化土壤营造丰产林为名变相毁林的现象尤为突出,致使森林资源破坏严重。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造成全市森林面积减少,覆盖率下降,环境恶化,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后果不堪设想。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现就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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