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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松府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松府办发〔2006〕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  《松桃苗族自治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松桃苗族自治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迅速有效地组织紧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并按照指挥集中、反应快速、就近救援、协同作战、救援有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迅速到达事发地点,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实施救援工作,保证救援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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