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6年农业目标责任实行考核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6年农业目标责任实行考核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对各区(市)县实行农业目标责任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实事目标和工作奋斗目标,全市确定10项农业考核指标:
(一)农业增加值增长4.8%;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5%;
(三)继续实施“新村扶贫工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