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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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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食安委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五一” 旅游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和《200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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