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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2006年4月7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河北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 (2005)75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由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引导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有效的监测方式,统筹开展各类市场和重要产业监测,开发和有效利用市场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信息的公共服务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主要任务: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场运行定期、定向监测,建设覆盖全省的城乡市场信息报送网络和社会信息收集系统;建设全省内贸流通数据库,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为社会提供权威的市场信息服务;建设商品质量网络监管系统,保真扶强,建立诚信体系,实施名牌战略,培育我省畅销产品品牌,引导和扩大消费;建立现代商品市场建设监管系统,加强市场建设进展和运行情况监测,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建立应急商品数据库,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加强重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工作目标: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河北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准确监测、深刻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及时调控的省、市、县三级分工合作的城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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