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06年清欠任务的完成。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 2006年是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最后一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清欠工作,确保2006年10月完成国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