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重庆市白甲鱼原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农发〔2006〕314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重庆市白甲鱼原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转报重庆市白甲鱼原种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渝长农控文[2006]66号)及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收悉。根据农业部农计函[2005]344号立项批复,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们所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白甲鱼原种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三、建设年限:2005-2006年。
  四、建设地点:长寿区长寿湖镇新鱼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扩建苗种池等土建工程项目28249.9平方米;新建、维修引水管线1320米,抽水泵1座;绿化工程500平方米及室外道路、电气线路、围墙等附属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4台(套),实验操作台、药品柜3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0万元,地方投资20万元,自筹37万元。
  请据此执行,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实行“四专四制”(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