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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列为南宁市2006年重点督促整改对象的12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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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来源:南府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8
【实施日期】 2006-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列为南宁市2006年重点督促整改对象的12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我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消防安全隐患等12项重大事故隐患列为南宁市2006年重点督促整改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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