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公安局等8部门关于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等8部门提出的《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实现道路交通管理“一降两保”的总体目标,根据甘政办(2006)23号文件批转的省公安厅等8部门《关于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以城市促畅通、农村保安全为重点,走交通管理社会化的路子,在管理体制、资金投入、交通宣传、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发展,努力实现领导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促进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基本遏制,并维持良好的安全态势,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保持在近三年平均数内。杜绝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恶性事故,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大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13人/万车。 二、主要工作步骤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要集中开展3年,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所有县(区)都实现平安畅通县区的创建目标。2006年,各县(区)要做好动员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搞好试点工作,崆峒区、华亭县要率先建成“平安畅通县区”。2007年,创建活动要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国道沿线的泾川县、静宁县要建成“平安畅通县区”。2008年,下剩的庄浪县、灵台县、崇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