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后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依靠科技进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突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做“乡村田园文章”,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3.7亿元,年均递增11%。全市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50万亩左右,粮食年产量稳定在2亿公斤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水果种植面积达到17万亩,山野菜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食用菌生产数量达到1200万盘。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蔬菜年商品量稳定在2亿公斤。建成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万亩,有机食品生产基地5万亩。全市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50处、北方“三位一体、四位一体”沼气池300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太阳能房5万平方米,建成生态示范村5个。 (三)基本原则1.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要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农产品生产。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结构优化、产品升级,提高专业化程度,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需求。2.坚持发挥农业区域比较优势的原则。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资源、经济、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宜经则经,宜药则药,宜粮则粮,走连片开发、规模发展的路子,大力发展本地优势农产品,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