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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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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发[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8
【实施日期】 2006-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九江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实施方案

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家庭解决就业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为目的,以下岗失业人群中的困难家庭为重点,通过开展“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2、工作目标:2006年6月底,每户“零就业家庭”中至少安置1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上岗就业;2006年底,“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全部实现就业。
  二、认定条件和程序
  ㈠认定条件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我市城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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