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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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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4-18
【实施日期】 2006-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了《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和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成果,现制定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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