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了《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和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成果,现制定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