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舟政办发〔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8
【实施日期】 2006-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需要,积极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
  无偿献血是最安全的血液来源,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是打造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松懈情绪,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有序推进,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