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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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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6〕50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现代物流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加快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市经贸委、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外经局、国税局、地税局、盐城工商局、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物价局、盐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城海关共15家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牵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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