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治理井采硐采非煤矿矿山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治理井采硐采非煤矿矿山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强化监督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好转。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井采、硐采非煤矿矿山开发秩序仍然比较混乱,存在开采技术落后,资源浪费,破坏环境,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问题。尤其是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县(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