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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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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教计〔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据省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我省可能面临流域性大洪水和强台风影响的双重压力,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个数可能比常年略偏多,且影响时间也偏早,强台风极有可能再次袭击我省。在梅汛期浙北和浙中西部地区的梅雨量虽接近常年,但降水集中期较前几年明显,局部山洪灾害仍有可能发生,全省防汛防台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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