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曲政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第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曲靖实际,现就全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改革主线,突破影响“三农”发展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束缚,围绕强化乡镇组织服务能力这个关键,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关系,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加充满活力,农民群众更加满意,农村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总体要求:一是坚持开拓创新。各县(市)区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要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部署和各项政策精神,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和圆满完成各项改革的目标、任务。二是坚持服务优先。各级各部门要把服务“三农”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三是坚持“三个确保”。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和谐、稳定。四是坚持统筹安排。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涉及各方面、各层次利益,情况千差万别,各级各部门必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按照“全面深化、综合配套、巩固完善、探索创新、重点突破”的思路,一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促进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转变。二是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三是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县乡财政预算监督管理,努力增加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四是推进农村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完善制度、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长效机制以及农村社会事业的其它改革等。 主要任务: (一)加快乡镇机构改革 1.适度撤并乡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发(2004)27号文件)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第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曲靖市适度撤并乡镇的实施方案》(曲办发(2006)3号),对乡镇撤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乡镇建制在2000年以来已撤销7个乡镇的基础上,再撤并9个乡镇,共减少16个乡镇建制,减少13.3%。具体是:麒麟区潇湘乡与寥廓街道办事处合并;沾益县盘江乡与花山镇合并;马龙县张安屯乡与王家庄镇合并;陆良县撤销核桃村乡,分别划归活水乡和双箐口乡;师宗县大同镇与丹凤镇合并;罗平县阿鲁乡与九龙镇合并;会泽县乐业乡与罗布古镇合并,梨园乡与迤车镇合并;宣威市靖外镇与西宁街道办事处合并。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撤并工作。 2.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按照《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县乡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曲发(2005)9号)的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把职能和工作重心转到公共管理、发展公益事业和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上来,强化服务“三农”功能,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乡镇政府与乡镇事业单位的事权范围和工作职责,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推进乡镇行政事业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和《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县乡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曲发(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