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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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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清府办[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6]25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清远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委办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

清远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方案》(粤办明电(2006)55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创新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督管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工作目标更明确,责任意识更强化,措施手段更过硬,依法监管更严格,工作效果更显著”,确保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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