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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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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秦政办[2006]49号
 
 
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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