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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2007江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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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卫妇社字〔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2007江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为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结合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我厅制定了《2006—2007年江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2006-2007年江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构筑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为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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