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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新政(200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筹建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搞好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豫林补(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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