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盐酸环丙沙星等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发改价格[2006]50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盐酸环丙沙星等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琼发改价格[2006]501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205号)及《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发改价格(200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将审定的盐酸环丙沙星等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见附表)。
  附表药品价格自2006年4月25日起执行。
 
2006年4月19日
 
 
附表:
盐酸环丙沙星等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
│序│医保目录编│药品名称│剂型│  规 格  │ 单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